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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導員(屋宇裝備工程)
    工程系
     
    Ref. no : C/DISC-ENG/I(BSE)/02/25-AP1
     
    主要職責
    (a) 執行教學工作,包括學生評估、操作及保養培訓設施和器材作教學用途;
    (b) 執行課程行政的支援工作;
    (c) 協助課程開發和審視;
    (d) 協助制定及更新課程和教學套材;
    (e) 執行學生管理及支援工作,如招生、學生就業輔導、課程推廣等;
    (f) 協助協調/組織特別活動和比賽;
    (g) 執行有關質素保證政策;及
    (h) 保持和加強與業界及相關協會的網絡。
     
    入職條件
    (a) 持有屋宇裝備工程、機械工程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並於所屬行業有三年工作經驗及/或教學經驗;
    (b) 能書寫中英文及操流利粵語;
    (c) 熟識一般電腦的應用;及
    (d) 須通過空調和電氣技能測試。
     
    備註
    (1) 申請人如學歷未符合以上所述入職條件之(a)項,但具有八年相關行業工作及/或教學經驗,亦可應徵;在適用情況下,有關申請人則需具備相當於資歷級別第3級的相關學歷。
    (2) 申請人如具有在相關領域中豐富經驗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學術 / 專業資格,或者具有卓越的學術 / 專業資格但經驗較少也可以申請。
    (3) 獲取錄者需要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沙田)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屯門)工作。
    (4) 為配合運作需要,受聘者可能需要在辦公時間外及不同指定地點工作。


    申請辦法:
    填妥的申請表格 [VTC-1 (Rev.11/2024)] 連同個人履歷,須電郵至vtcjob-hroap@vtc.edu.hk。
     
    申請人應注意以下事項:
    (1) 填妥的申請表(VTC-1) 和個人履歷應合併為一個PDF 格式的文件,檔案容量應不超過10MB。
    (2) 文件名稱應為“您的英文姓氏和名字”,例如 “CHAN Tai Man.pdf”。
    (3) 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教導員(屋宇裝備工程)(C/DISC-ENG/I(BSE)/02/25-AP1)”。
    (4) 其他證明文件的正本及複印本請按要求於稍後提交。
       
    截止申請日期:2025年3月2  
     
    本局保留是否填補上述職位的最終決定權。
     
    申請人的資料只會用於有關本局的人事招聘事宜。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工作完成十二個月後全部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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