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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教导员(物业管理助理实务)
    展亮技能发展中心(屯门)
     
    参考编号 : O/SSC(TM)/Term I(PMAP)/05/26
     
    展亮技能发展中心为职业训练局辖下的机构成员,致力为15岁或以上被评估为有公开就业潜能的残疾人士,在关爱的学习环境中,提供职业训练及辅助服务,以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及协助他们融入社会。
       
    主要职责
    (a) 向残疾人士教授物业管理基础丶保安基础丶安全与紧急应变丶设施维护丶保安技术与设备丶物业管理的客户服务技巧等及执行相关的行政工作;
    (b) 编制丶检讨及更新课程内容丶教学及评核方法;
    (c) 巡查场地和设施,监察和跟进工场之仪器设备和工具之保养和维修;
    (d) 协助举办课外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
    (e) 保持和加强与业界及相关协会的网络;及
    (f) 协助残疾人士的就业安排和担当就业指导员。
       
    入职条件
    (a) 持有相关高级文凭或同等学历,并具有三年相关的工作及 / 或教学经验;
    (b) 能讲流利粤语及书写中丶英文;
    (c) 具教导残疾人士经验为佳;及
    (d) 通过技能测试。
       
    备注
    (1) 申请人如学历未符合上述入职条件之(a)项,但具有八年相关的工作及 / 或教学经验,亦可应徵;在适用情况下,有关申请人需具备相当於资历级别第3级的相关学历。
    (2) 申请人如具有在相关领域中丰富经验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学术 / 专业资格,或者具有卓越的学术 / 专业资格但经验较少也可以申请。
    (3) 获取录的申请人可能需要在办公时间外及不同指定地点工作。
    (4) 本局已采用香港警务处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准雇员须在聘用程序的最後阶段进行有关查核。


    申请办法
    填妥的申请表格[VTC-1 (Rev. 11/2024)] 连同个人履历,须电邮至vtpdo-hr@vtc.edu.hk。请在电邮标题注明所申请的职位及参考编号。
     
    截止申请日期:2026529
     
    如在截止申请後的十星期内未有收到面试通知,即表示这项申请不获接纳。
     
    本局保留不填补上述职位的权利。
     
    申请人的资料只会用於有关本局的人事招聘事宜。在一般情况下,未获取錄申请人的资料将於招聘工作完成十二个月後全部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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