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
(a) |
安裝、操作、維修學系設備,協助處理學系電力供應、空調、水及視聽器材的相關事項,並協助進行定期檢查; |
(b) |
監察外判商進行的維修和保養工作/建設項目/清洗項目的進度; |
(c) |
管理有關物資和工具的收發、採購、維修、保養及其相關紀錄,並處理棄置物資; |
(d) |
一般清潔、整理及保養學系設施、課室及工場,並保持學系課室及工場環境的安全及整潔; |
(e) |
搬運學系的設備、器材,並準備教學輔助用具、儀器及配備作訓練之用;及 |
(f) |
支援學系舉辦之活動和展覽及外勤工作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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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條件: |
(a) |
(i) |
完成相關認可訓練課程(包括學徒及技工訓練),並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有最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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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通過技能測試或相等水平測試,並具有最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 |
(b) |
熟悉建築物保養及維修工作,並了解相關電腦/電器設備的接駁、設置及操作; |
(c) |
能閱讀及書寫中文和簡單英語;及 |
(d) |
持有有效之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A級或以上)牌照,可獲優先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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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
應徵者或需參加技能測試。 |
(2) |
受聘者或需外勤及在辦公時間以外工作。 |
(3) |
為配合運作需要,受聘者日後可能會被派至不同運作單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