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課程: |
(I) |
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證書 |
(II) |
升降機及自動梯安裝/保養/檢驗工程重溫課程 |
(III) |
職專文憑/證書(兼讀制)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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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條件: |
(a) |
持有相關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並於所屬行業有三年工作經驗及/或教學經驗; |
(b) |
能書寫中英文及操流利粵語; |
(c) |
熟識一般電腦的應用; |
(d) |
須通過相關技能測試;及 |
(e) |
需持有效之註冊升降機及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註冊證,註冊級別A, B及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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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
(a) |
教授上述課程的實務及理論課堂; |
(b) |
協助制定及更新課程和教學套材;及 |
(c) |
執行教學及相關的行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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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
申請人如學歷未符合以上所述入職條件,但具有八年相關行業工作及/或教學經驗,亦可應徵;在適用情況下,有關申請人則需具備相當於資歷級別第3級的相關學歷。 |
(2) |
申請人如具有在相關領域中豐富經驗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學術/專業資格,或者具有卓越的學術/專業資格但經驗較少也可以申請。 |
(3) |
本局已採用香港警務處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準僱員須在聘用程序的最後階段進行有關查核。 |
(4) |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因應運作需要分派到葵涌大樓或薄扶林大樓任教。 |